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weddingday.jpg婚姻擇日是把人間事物與天象聯繫起來的占卜方法,也是宗教占卜方式一種具體應用。

 

 

本質透視

  擇日不僅是一種占卜時日吉凶的活動,而且更是一種滿足意念上的心理安慰和習慣。擇日是人類一種有趣的信仰習俗和神秘消極的精神防衛現象,它像一張無形的網,在人身邊不停地飄忽遊蕩。決定擇日行事的是所畏、所敬、所惡、所愛的神和人。吉神(即所敬、所愛的神和人)值日,是日便吉;凶煞(即所畏、所惡的神和人)值日,是日便凶。所以,做事必須擇吉日避凶日。如果是凶日,因某種妨礙,不宜做某件事或某些事,那麼,我們在那天之內為什麼偏要動手去做那種容易驚動所畏、所惡的神和人的事呢?同樣的道理,如果某一天是吉日,倘若因某種有理的情形,最宜於這件事或這些事,那麼,我們為什麼不要有意識地盡最大可能安排在這天之內去做呢?

  由此可知,擇日活動只是一種表象,而選擇神煞才是擇日文化的實質和真相。由此,擇日的定義,與其界定為選擇吉日避凶日的舉動,倒不如概括為擇吉神避凶神的心態。完整的表述擇日的定義應該是:因對不潔事物的厭惡和對危險事物的畏懼,以及對於神聖事物的崇敬所產生的時日方面的宜忌和選擇,便是所謂的擇日。簡潔地說,為獲得最大可能的效果而對時日所做的有意味的選擇,就是擇日。

 

宗教透視

  當原始人類赤裸裸地出現在地球的時候,他們對大自然的變幻莫測充滿了疑惑和恐懼。在生存的本能驅使下,他們開始對諸多自然現象盲目崇拜,並加上許多禁制,然後恪守著禁忌來防衛,而同時又創造出許多手段來主動出擊,擇日就是其一。

  擇日與宗教既有聯繫,又有區別。從它們既有聯繫又有區別的關係中,我們可以進一步看出擇日的某些特徵。

  擇日與宗教的聯繫首先表現在兩者的前提都是認為有超自然的神靈、鬼魂存在,在這種意義上,如果我們把擇日看作是一種次宗教的行為也未嘗不可。原始宗教和古代宗教相信萬物有靈,信奉多神崇拜。宗教中的大自然崇拜有日神、月神、星神、風神、雨神、雲神、雷神、土地神、山神、河神、火神;植物崇拜有樹神、花神;動物崇拜有豬、馬、牛、羊、虎、獅、蛇、象、熊、蛙,還有農神崇拜、鬼魂崇拜、祖先崇拜等,這些為宗教所崇拜的對象,同時也是擇日所崇拜和趨避的對象。

  擇日與某些宗教法術也有關係。擇日雖有陰陽家、堪輿家、星占家、曆家等之分,但這諸家擇日流派各自所使用的法術,卻無不屬於宗教性質。以星占擇日為例,是根據星體的運行規律來解釋人間事物,利用日食、月食、新星、慧星和流星的出沒,以及日、月、水星、金星、火星、木星、土星等,在星空背景上的位置變化來占卜日時的吉凶。這種把人間事物與天象聯繫起來的占卜方法,本身就是宗教上星象崇拜和天體崇拜的一種表現,是宗教占卜方式一種具體應用。

  擇日與宗教又有明顯的區別。宗教有教義、經義,如基督教有<聖經>,伊斯蘭教有<可蘭經>,佛教有<佛經>,道教有<道藏>,但擇日卻沒有。宗教有專業的主持人,傳教士,如神父、主教、喇嘛、和尚、道士等,擇日卻沒有專人來管。宗教有各種聖像,擇日卻沒有,宗教有供奉神佛偶像和作禮拜的場所,如教堂、寺院、廟宇、社壇等,有的還有專門祭祀的日子,擇日則沒有。擇日對象的範圍比宗教信仰的範圍要廣泛得多,遠至宇宙的日月星辰,近至自己的身軀和頭部,幾乎什麼都可以成為擇日的對象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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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們對於宗教的信仰完全是拜倒、屈服在鬼神的膝下,對鬼神敬而遠之。

 

 

  擇日與宗教除了形式上的區別之外,在本質上也有一個重要的區別,那就是,人們對於宗教的信仰完全是拜倒、屈服在鬼神的膝下,對鬼神敬而遠之,供奉祭祀,獻媚討好,依賴祈求,完全失去人的尊嚴和自信;擇日對神雖然也是畏懼、崇敬,但卻是敬而遠之,是惹不起,躲得起,在實施擇日時,對擇日諸神,不必供奉祭祀獻殷勤,不必依賴祈求,只要小心迴避,謹慎提防就可以了。

  例如"月忌日",按照曆書的規定,因某種妨礙,不宜祭祀、宴會、沐浴、整容、剃頭、剪手指甲、剪腳指甲、求醫治病、打掃衞生、修治牆垣、平治道路,既是如此,那人們在那天內為什麼偏要動手做這些事呢?

  又如"開日",按照曆書的說法,因某種有利的情形,最宜做祭祀、祈福、求嗣、上冊、進表章、頒詔、施恩惠、封拜、詔命公卿、招賢士、宣佈政事、昭雪冤枉、賀宴、上學、遣使訪問、上官赴任、下基層視察、搬移、請醫生看病、整修宮室城廓、興造動土、堅柱上樑。既是如此,那麼在這幾天之內,我們為什麼不抓緊去做這些事呢?倘若我們能預先知道"開日"宜於動手和"月忌日"不宜於動手,自然最好,因為假使能這樣,我們便可以事先準備好,決不錯過"開日",也決不糊塗地過了"月忌日"。此外,人們對於宗教的信仰主要是為了增加一種激勵和追求的力量。如基督教徒希望靈魂得救,死後升上天堂;佛教徒追求斷除各種煩惱,最終成佛,進入極樂世界;伊斯蘭教追求"死後復活",而土生土長的中國道教則是為了死後之靈得以超度升仙。這些追求都有一個共同的特點,那就是寄望於死後;而擇日不同,擇日是寄望於通過短暫的自我趨避,防止鬼神等超自然力的侵害,保護自己的現實利益,使恐懼的心靈得以解脫和安慰,並獲得最大可能的效果。由此可知,不難看出,擇日完全是人類一種神秘的、主動的精神防衛現象。

  然而,事物常常是由矛盾的諸方面構成的,因此它的性質往往具有多重性。若理解和觀察一個事物時,站在不同的角度便會得到不同的印象,如果從消極的方面去理解,擇日是為了避禍,如果從積極的角度去觀察,又表達了一種趨求幸福、吉祥、如意的善良願望。因此,在實行擇日時,實際上同時共存著趨吉與避禍的雙重心理,體現了人們對人生未來、對事物前途的小心希冀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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