"十年修得同船渡,百年修得共枕眠"男女兩人彼此認識或互不認識,因主客觀環境的種種因素,由相識、相戀、相愛,進而走入紅地毯的另一端,共結連理為夫妻,彼此都期望此生此世能永遠的廝守一起,白頭偕老。然而,很多事情總是事與願違,原本是天成的一對佳偶,不出多久或數年卻成一對怨偶,終而離異、各自分走東西,真是嘆造化弄人。這或許就是我們常說的命也、運也,一種既感慨又無奈之語。
因此,如果能提早從命局推知男女命是否宜早婚或晚婚,或不婚,而給予一客觀的分析及建議,或許這世上就會減少很多怨偶,相對的也會減少很多的問題家庭,進而降低社會問題的產生。所以說命理學如果能夠論斷正確無誤的話,對社會也是有一股匡正的力量。
就命局而言,以日柱為夫妻宮、相貌宮、財帛宮及遷移宮的表示,以官煞星為女命的夫星,以正、偏財星為男命的妻星,視其所臨之位為生旺或是衰墓,並參合歲、運,以為吉凶分合的論斷。
1、以日柱夫妻宮論斷夫妻之品質、修為及條件。以官、煞、財星論斷夫妻間的感情與助力。
2、原則上男命的命如正、偏財俱現,則以正財論妻、偏財論妾或情婦;女命如官、煞星並出,即以官星論夫、煞星論情夫。但命局若只現一官或一煞,一正財或一偏財,則以該星神為夫或妻之論。
3、如四柱不見財、官之夫妻星,則專以日支夫妻宮坐下之十神,為喜忌用神、十二長生運、貴人神煞等,並配合歲、運來參論夫妻的品行與吉凶。
4、日柱夫妻宮所臨之十神如為喜用神,則夫妻生活環境好、工作事業順暢,夫妻品行修為好,夫妻恩愛。如為忌用神,主夫妻之家境差,為生活而奔波勞祿,夫妻感情不睦。
5、夫妻星之官煞財星如為喜用神,則夫妻配偶的助力大;若為忌用神,主配偶的助力小或無,甚至於會受配偶的拖累。
6、夫妻星如緊臨日干,主與本人關係密切、影響力大;如為喜用神,則夫妻感情好;反之,如為忌用神,主夫妻常吵架,為一對歡喜冤家。
7、依日支(日柱地支)坐下之十神,可論斷配偶的特性:
1.正官:清貴正直、按步就班、負責盡職;易墨守成規,失於刻板、嚴肅。
2.偏官:偏激剛毅、魄力暴躁、專職技能;易開創先機,失於極端、霸道。
3.正印:仁慈聰慧、依賴性強、穩重敦厚;易缺乏進取,失於消極、退縮。
4.偏印:精明幹練、機靈巧變、領悟力強;易孤獨冷漠,失於刻薄、自私。
5.正財:勤勞節儉、保守踏實、刻苦耐勞;易苟且偷安,失於怠惰、惡勞。
6.偏財:慷慨豪爽、重情重義、動察先機;易虛榮浮華,失於投機、奢侈。
7.食神:善良隨和、寬容厚道、擇善固執;易假道虛偽,失於固執、迂腐。
8.傷官:聰明自負、活躍善辯、才氣洋溢;易剛愎叛逆,失於霸道、驕縱。
9.比肩:穩健剛毅、富操控力、理性果斷;易孤僻離群,失於自私、自利。
10.比劫:冒險患難、富行動力、刻苦積極;易衝動無謀,失於投機、暴躁。
8、男命夫妻宮(日支)坐下:
1.見正官者,主妻相貌端莊,溫柔賢淑,能相夫教子,月內助之力。
2.見食神而無梟印剋害者,主妻心寬體胖,能勤儉持家,衣食豐饒。
3.見財星為喜用神者,主得妻之助力,或得妻家財產之助;併臨天、月德者,主妻心性善良、仁慈,慷慨好施;併臨驛馬者,主娶他鄉之妻,或是妻妾客死異鄉;併臨華蓋者,主妻好藝術之雅趣,但易孤獨;併臨將星者,主娶豪門閨秀,或是妻的能力強、能獨當一面;併臨沐浴或桃花者,主妻愛妝扮、風流花俏且多情;併臨喪門、吊客或逢沖者,主刑剋妻室。
4.見正印者,主妻善良、溫柔,富宗教觀,喜閱讀、追求新知,能相夫教子。
5.見偏官者,主妻個性剛烈、強硬,有一技之長,夫妻常吵架。
6.見比肩且日主元神強者,主妻愛慕虛榮、好交友、難守財,喜歡串門子的談論八卦瑣事,本人易受妻累;如日主元神弱以比肩為喜用神者,則受妻的助力大,且因得妻的助力而創業有成。
7.見比劫者,主妻凶悍、多耗財、多病痛,易受妻累而破產;如時柱為偏印者,主妻有產厄或生產不順利。
8.見傷官者,主妻貌美、驕拗;身旺財輕者,主得妻的創意、協助而創業有成、獲財豐富;但如日主元神弱以傷官為忌用神者,主太太驕縱,不將先生放在眼裡。
9、男命四柱見財星者:
1.以財星為喜用神者,主妻貌美,或能力強,或富有。
2.正、偏財俱現且日主強者,主享齊人之福;如正財強,偏財弱者,主妻不容妾;如偏財旺、正財弱,主妾奪妻權。
3.財星逢空亡、被沖,主再婚或有喪妻之兆,尤其現於日支(夫妻宮)者,更顯著。
4.財星被合化而成比肩、比劫者,主妻多有婚外情。
5.財星坐墓、絕之位,主妻多半體弱多病,本人除了有損妻之象外,也易有金屋藏嬌的情形。日主如元神弱者,則本人更具吝嗇、守財奴的心性。
6.財星爭合日主者,其人一生多得異性緣,風流韻史不斷;財星如為喜用神,一生多得妻妾助力且家庭和諧;若為忌用神,則一生必因財色而傾家蕩產,且家庭紛爭時起。
7.財多身弱而日支坐比肩、比劫者,主其人須於婚後始能發達,且必多得妻的助力。
8.財神清(所謂清,乃是指財為命局喜用神且無爭合、妒合之情),主妻室賢淑;財神濁(所謂濁,乃是指財破印而生煞且有爭合、妒合之情),主妻室不賢、凶悍,受妻之累。
9.身強(日主元神強)煞淺,得財星滋煞為用;或官輕傷重,得財星化傷生官為用。皆主得能家之美妻,或得妻財而致富。
10.身輕煞重,見財星黨煞剋身;或身弱而官多用印,見財星破印、助官以傷身。皆主妻室不賢,受妻的拖累而破敗。
11.日主喜財,見財星合住閒神且又化為財星者,主必得妻力;若財星合住閒神而化為忌用神者,主妻有外情。
12.日主身弱以財星為忌用神,見財星合住閒神且又化財星者,主夫妻不合,受妻之累。
13.財星為忌用神,如又行背逆之運,主夫妻離異、妻室私奔,或因財色而惹上官訟之災。
10、女命四柱見官煞星者
1.日柱夫妻宮之喜忌,同男命之論。
2.官、煞星之喜忌及夫星之得力、不得力,同男命之財星論之。
3.見官、煞星俱現者,主異性緣佳,較有感情困擾、偷情之事;尤其是官煞混雜者,更易受引誘,以致婚姻變質。
4.官星或煞星過旺、微弱或無,婚姻多半難言美好、夫緣差,有晚婚或感情困擾的情形。
5.日主強且比肩劫又多,或為月刃格者,主夫妻不睦,婚姻多半不美好,多有離異之情。
6.見官、煞星合它柱者,婚姻感情易受挫折;尤其合比肩、比劫星者,主夫有外情或是夫妻離異。
7.見官煞星藏於地支而不透干,卻見比肩、比劫星為干透支藏的情形者,多為妾之命。
留言列表